各2014级毕业生,
根据研究生处发布的《关于公布2016年下半年研究生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时间安排的通知》,10月24日前将进行资格审核与预答辩工作。按照学校及学院的规定,硕士学位论文都要进行论文检测,参加正式答辩前,请拟参与答辩的同学注意需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系统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不含本人已发表的研究成果,下同)仅作为判断学术不断行为的参考,不能作为认定的唯一依据。学校系统查重,“总文字复制比”应小于20%(含20%),视为通过检测,可正常答辩。
2.专家盲审。论文盲审对象为我校当年准备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全日制研究生按规定格式制作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一式二份。硕士生的两份送审论文,打分需均高于80分。
3.送审论文如有低于60分情况,则直接推迟半年参加答辩。